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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汽车下乡政策_新一轮汽车下乡何时展开
2024-10-31 20:23:39 11人已围观
简介1.汽车下乡补贴2022最新政策2.加快推动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3.汽车下乡补贴2023最新政策是什么4.汽车下乡补贴政策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总体上看,我国农村地区新
1.汽车下乡补贴2022最新政策
2.加快推动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
3.汽车下乡补贴2023最新政策是什么
4.汽车下乡补贴政策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总体上看,我国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总保有量相对较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经济实用车型供给不足、销售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制约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对《意见》进行解读时表示。
化解制约新能源汽车下乡瓶颈问题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消费高速增长。截至2022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1310万辆,超过全球总量的一半。
2020年7月起,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连续三年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引导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下沉。数据显示,2020年下半年、2021年、2022年,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销量同比分别增长80%、169%、87%,保持了较快增长势头。
聚焦制约新能源汽车下乡的瓶颈问题,《意见》从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强化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宣传服务管理等3个方面,提出了11项具体举措,通过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着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
从供给端看,当前新能源汽车产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孟玮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完善政策措施,引导有关方面抢抓机遇,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构建新型产业生态,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基础设施体系,深化开放交流合作,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同时,多措并举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抓紧补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当前,我国已建成包括521万台充电桩在内的,世界上数量最多、辐射面积最大、服务车辆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为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孟玮同时表示,充电设施不足的问题仍是影响新能源汽车使用的一大制约瓶颈,在农村地区更为突出,已成为制约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堵点”“痛点”。
“我们将通过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逐步破解这一难题。”孟玮介绍了相关举措——
在建设环节,重点在公共充电设施与社区充电设施上发力。优先在县乡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路沿线服务区(站)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并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同时,加快推进农村既有居住社区因地制宜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条件改造,落实新建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持续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共享。
在运营环节,重点是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利用地方专项债券等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增强农村电网支撑保障能力。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对电网企业相关配电网建设放宽投资效率约束,全额纳入输配电价回收。推广智能有序充电等新模式,加快形成行业统一标准。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支持政策。
在维护环节,重点是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维服务体验。完善充电设施运维体系,提升设施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针对节假日返乡期间充电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对充电需求集中的时段地段做好预研预判和服务保障。
“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切实抓好文件落实,抓紧补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打消在农村地区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后顾之忧。”孟玮说。
支持满足农村地区购买使用需求
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广阔。在购买使用方面,《意见》也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
在产品供应上,考虑到农村地区出行场景与城市有一定差别,鼓励企业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特点,开发更多经济实用、适销对路的车型,特别是载货微面、微卡、轻卡等部分商用产品。《意见》还提出,健全新能源二手车评估体系,对新能源二手车加强检查和整修,鼓励企业面向农村地区市场提供优质新能源二手车。
在支持政策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鼓励有关车企和有条件的地方,对淘汰低速电动车购买新能源汽车提供以旧换新奖励。
在推广应用上,促进新能源汽车在县乡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应用,鼓励有条件地方加大对公交、道路客运、出租汽车、执法、环卫、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支持力度。
在销售服务上,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下沉销售服务网络,引导加快建设联合营业网点、建立配套售后服务体系;鼓励高职院校面向农村地区培养新能源汽车维保技术人员,把促进就近就地就业与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更好结合起来,满足不断增长的新能源汽车维修保养需求。
在安全监管上,提升新能源汽车及电池质量安全水平,严格配套供电、集中充电场所安全条件,定期对存量充电桩进行隐患排查。引导农村居民安装使用独立充电桩,提升用电安全水平。
汽车下乡补贴2022最新政策
2021年3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了《四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中表示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实施时间为:2021年3月-2021年12月。
2021汽车下乡活动的主要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稳定增加汽车消费,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汽车下乡活动具体措施:
1、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双品网购节”,与电商、互联网平台等合作举办网络购车活动,通过网上促销等方式吸引消费者购买;
2、各地出台更多新能源汽车下乡支持政策,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推动农村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参与下乡活动企业研发更多质量可靠、先进适用车型,加大活动优惠力度,加强售后运维服务保障;
3、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宣传平台、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自有及联动媒体宣传平台、各企业传播渠道等开展活动宣传报道,并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最受欢迎车型评选。
加快推动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
"汽车下乡"政策是中国政府为了促进汽车消费、支持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而实施的一项汽车购置补贴政策。虽然2022年的具体政策尚未公布,但我们可以根据以往的政策和趋势进行预测。
以下是关于汽车下乡补贴2022年可能的最新政策:
1.补贴范围:预计补贴政策将继续覆盖农村居民、返乡创业人员、农村个体工商户等群体。
2.补贴车型:可能会继续侧重于支持新能源汽车、小型货车、微型客车等适合农村地区使用的车型。
3.补贴标准:根据以往的政策,补贴金额一般为车辆价格的10%左右,最高补贴金额有一定限制。2022年的具体补贴比例和上限需等待官方公布。
4.申请流程:农村居民可通过经销商申请补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购车发票等。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5.政策期限:以往的汽车下乡政策通常具有一定时效性。2022年的政策期限需等待官方公布。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政策预测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相关部门在2022年正式公布的政策为准。有意购买汽车的农村居民可关注相关政策,咨询当地经销商了解最新情况。
汽车下乡补贴2023最新政策是什么
加快推动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
近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大对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服务管理力度等三方面提出了13条政策措施。明确到2025年,全省建成1000个重点充电示范村,基本实现“各市有示范县、各县有示范乡(镇)、各乡有示范村(社区)”的目标。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农村地区的充电服务网络,日益满足新能源汽车需求。到2025年,省域内国省干线服务区实现100%配置充电基础设施目标。到2030年,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放宽电网企业相关配电网建设投资效率约束,全额纳入输配电价回收。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精神,聚焦解决全省广大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居住乡村充电设施安装共享难、时段性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释放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一)统筹规划布局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支持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统一规划布局县乡村公共充电网络,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配电网规划等有效衔接,加快实现新能源汽车充电站“乡乡全覆盖”、充电桩“村村全覆盖”。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统筹布局,市场推动”原则,合理推进集中式公共充电场站建设,优先在县乡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站)、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沿线服务区(站)及出入口附近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并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物流基地、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示范乡镇”“示范村”;结合乡村自驾游发展加快公路沿线、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场所规划布局充电桩建设。到2025年,全省建成1000个重点充电示范村,基本实现“各市有示范县、各县有示范乡(镇)、各乡有示范村(社区)”的目标。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农村地区的充电服务网络,日益满足新能源汽车需求。
(二)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既有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条件改造,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区可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严格按照《河北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标准》(DB13(J)/T 8463-2022)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推动固定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压实乡镇管理责任,加大对所辖村(社区)的指导和监督,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解决机制。农村居住区管理单位要积极配合用户出具充电设施安装许可证明,协助做好现场勘查、施工、电源接取等工作,鼓励用众筹等多种创新模式建设农村居住区公共充电桩,可探索与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合作的机制。引导农村推广“临近车位共享”“居住区分时共享”“多车一桩”等共享模式。
(三)加大充电网络运营管理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地方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用地减免等专项支持政策。利用所属各级政府新基建专项债券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等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公共汽电车场站、汽车客运站和旅游景区等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乡村级充电网络建设和输配电网发展,加大用地保障、廊道通行等支持力度,应将充换电设施用电需求纳入配电网规划,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增强农村电网的支撑保障能力,为新能源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提供可靠的电力支撑。到2025年,省域内国省干线服务区实现100%配置充电基础设施目标。到2030年,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放宽电网企业相关配电网建设投资效率约束,全额纳入输配电价回收。
(四)强化智能有序充电等新模式推广应用。提升新建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将智能有序充电纳入充电基础设施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范围,鼓励新售新能源汽车随车配建充电桩和农村居住区新建充电桩具备有序充电功能,并将该功能纳入居住区新建充电桩必备条件,接受电网调控政策,加快形成行业统一标准。鼓励开展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V2G)、光储充放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探索在充电桩利用率较低的农村地区,建设提供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研究完善充电桩峰谷分时电价及调峰辅助服务政策,支持各充电运营企业通过需求响应等方式,开展智能有序充电。
(五)探索推动农村充电桩+分布式光伏一体化运营模式。积极发展农村户用和分布式光伏,支持各地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旅游开发等,探索推动充电桩与分布式光伏发电、停车场、加油(气)站等设施一体化发展。结合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探索充电桩+光伏开发共建共享新模式,通过土地及屋顶等资源入股、资金投入、吸收劳动力就业等实施项目联合开发经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增收。
(六)提升公共充电网络运营服务水平。结合农村地区充电设施环境、电网基础条件、运行维护要求等,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制修订和典型设计。加大计量检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保证充电计量准确交易公平。完善充电设施运维体系,提升设施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鼓励停车场与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创新技术与管理措施,避免油车占用以及新能源汽车长期占用充电专用停车位,引导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分区停放,维护良好充电秩序。利用技术手段对充电需求集中的时段和地段进行提前研判,并做好服务保障。公共交通、物流等行业建设大型充换电站时,应适当考虑配备储能设备,避免瞬时用电对电网造成的冲击。
二、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七)丰富新能源汽车供应。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特点,通过差异化策略优化配置,开发更多经济实用的车型,特别是新能源载货微面、微卡、轻卡等产品。引导汽车企业精准对接乡村使用场景和出行需求,开发功能多样、可靠耐用的产品,保障质量安全,树立品牌形象。加快活跃新能源二手车市场,健全新能源二手车评估体系,对新能源二手车加强检查和整修,完善新能源二手车的销售、转让流程,鼓励企业面向农村地区市场提供优质新能源二手车。
(八)加快公共领域应用推广。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县乡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的推广应用,因地制宜提高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公交、道路客运、出租汽车、执法、环卫、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支持力度。
(九)提供多元化购买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鼓励有关汽车企业和有条件的地方对淘汰低速电动车购买新能源汽车提供以旧换新奖励。鼓励所属各级政府加强政企联动,开展购车赠送充电优惠券等活动。加大农村地区汽车消费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
三、加大对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服务管理力度
(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新闻报道、专家评论、互联网新媒体等方式积极宣传,支持所属各级政府和行业机构组织新能源汽车厂家开展品牌联展、试乘试驾等活动,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联合产业链上游电池企业开展农村地区购车三年内免费“电池体检”活动,提升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宣传力度,支持企业与电商、互联网平台等合作,利用线上展厅、云端车展、直播卖车等新模式,加强与消费者的交流互动。
(十一)强化销售服务网络。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下沉销售网络,引导车企及第三方服务企业加快建设联合营业网点、建立配套售后服务体系,定期开展维修售后服务下乡活动,提供应急救援等服务,缓解购买使用顾虑,让乡村居民买得放心、用得安心。鼓励高职院校面向农村地区培养新能源汽车维保技术人员,提供汽车维保、充电桩维护等相关职业教育,将促进就近就地就业与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有效衔接。
(十二)加强安全监管。健全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体系,因地制宜利用多种手段,提升新能源汽车及电池质量安全水平,严格农村地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及配套供电、集中充电场所安全条件,确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强化管理人员安全业务培训,定期对存量充电桩进行隐患排查。引导农村居民安装使用独立充电桩,并合理配备漏电保护器及接地设备,提升用电安全水平。
(十三)持续提升河北省新能源汽车综合服务平台支撑能力。建立数据接入协调会商机制,充分吸纳车企、公交、物流公司、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等多方社会力量开展公共车辆、在运充电桩数据收集,保障数据接入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定期通过平台公告栏发布车辆购置优惠政策、奖补线上办理流程、联网通办“一站式”服务门店等惠民利企信息,强化信息共享应用。增加县域、乡村充电基础设施专题分析和运营监测功能,定期向社会公布县乡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不断促进乡村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普及。
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积极主动作为,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完善购买使用政策,进一步健全充电基础设施网络,确保“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为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的推广使用营造良好环境,更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汽车下乡补贴政策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自2009年首次推出以来,汽车下乡补贴一直是中国汽车市场政策的一部分。 补贴方案为购车者提供了一定的资金补贴,以促进汽车销售和提高消费者的购车积极性。 2023年的最新政策旨在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以减少对传统燃油汽车的依赖。
根据这项新的政策,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将有机会获得更高的补贴。政府计划将补贴金额提高到每辆车50,000元人民币以上,这是目前补贴的两倍以上。此外,政府还将提供更多的免费停车位和充电设施,以方便新能源汽车的使用。
除了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府还计划逐步减少传统燃油汽车的补贴金额。这是政府为了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提高空气质量和减少碳排放而采取的措施之一。政府还计划建立更多的公共交通系统,并鼓励人们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以减少城市交通拥堵和污染。
然而,一些批评者认为,汽车下乡补贴方案在过去几年中并没有实现预期的效果,而且对环境产生了负面影响。他们认为,政府应该采取更多的措施来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例如建立更多的充电站和提供更多的税收减免。
总之,汽车下乡补贴方案是中国汽车市场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促进汽车销售和提高消费者的购车积极性。政府的最新政策旨在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并逐步减少对传统燃油汽车的依赖。尽管存在一些批评意见,政府仍然致力于通过这些政策措施来改善城市交通,减少污染和碳排放。
法律分析:三种情况下农民可以获得补贴:将三轮汽车(指原三轮农用车)或低速货车(指原四轮农用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总质量大于1.8吨但不超过6吨、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的买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指发动机排量在1.3升及以下、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的买摩托车的。其中享受补贴的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每户限购一辆,且两年内不得过户,享受补贴的摩托车每户限购两辆。方案明确规定,补贴车型不含轿车和SUV等乘用车。
法律依据:《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一是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释放汽车消费潜力,鼓励有关城市优化限购措施,增加号牌指标投放。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对居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车,给予补贴。改善汽车使用条件,加强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建设,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优化汽车管理和服务,优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鼓励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发展非油品业务,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丰富商业业态、打造交通出行消费集聚区。